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和深化数字化改革要求,8月3日,龙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法院联合成立消费维权“共享法庭”,市法院吴孝龙常务副院长、市市场监管局李浙龙副局长出席揭牌仪式。
“共享法庭”用“一屏、一线、一终端”串联起“共享法庭”和人民法庭、消保委、行业主管部门及法官、调解员等解纷资源,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建成后的‘共享法庭’配备有联系法官、庭务主任和调解员,通过市法院和市消保委双方合力,共同推进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的多元化、数字化,提升调解服务质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共享法庭”是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尝试,是形成简便高效的新形式消费纠纷化解渠道的必然选择,有利于促进院委联动,便捷维权现成效。法官“屏对屏”在线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有效运用数字化手段,可以跨越时间、空间限制,充分整合行业、司法的解纷力量,发挥行业自身的资源优势,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
下一步,龙泉市消保委将强化“共享法庭”整体规划建设,更加注重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围绕消费维权解纷基本功能,提高工作前瞻性,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使“共享法庭”真正用好,为数字化改革、推进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助力企业发展等提供强劲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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