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消费热线网!
消费热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基层法治> 正文

预订好的酒店却无房 商家退还部分房款

日期:2020-05-13 作者: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黄晓宇 记者 刘浩)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了一起消费者预定酒店住宿,到店后却被告知无房的纠纷。最终,商家向消费者退还部分房款。

  据了解,2019年10月20日,消费者龚先生在网上预订了某快捷酒店住宿,已预付押金,但入住时被告知无房,酒店服务人员为其更换房间,但对于无房问题酒店方未给予合理解释,龚先生遂求助金山区消保委协调处理。

  受理龚先生的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其核实,根据其提供的付款凭证、与商家沟通情况,确认双方存在矛盾纠纷。龚先生称,他在网上提前预订了房间,入住时不但被告知无房,且酒店服务员一直向自己推销会员卡,称办理会员卡可以享受折扣和优先入住权,最后酒店服务员为其更换了房间补了差价。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回复称我们已经协调更换,是客人不同意。

  金山区消保委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消费者已提前预订好房间,商家就应当履行约定。

  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商家承认工作上的失误,主动向消费者道歉并退还部分房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相应民事主体负责。消费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万事通达文化传播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消费热线网 xfr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