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消费热线网!
消费热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热点关注> 正文

治疗脱发、减肥等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

日期:2021-03-19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消费者协会

  本报北京8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桂杰)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该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的这八类药品为: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原文链接:http://www.hljs315.org.cn/wangzhan/index/xiangqing.html?id=759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相应民事主体负责。消费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万事通达文化传播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消费热线网 xfr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