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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防控疫情 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小区

日期:2020-03-04 作者: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燕明)小区管理者可以在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建立严格的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但不应限制外出工作人员回到小区。2月16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表示。

  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小区是否全封闭管理?周宇辉表示,卫健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应根据疫情状况对无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社区,以及发生持续传播社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对出现病例或者流行病学史明确、规模较小的聚集性疫情,需对病例实施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出现社区传播疫情,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限制人员的出入。在此方案的指导下,结合疫情形势,各省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工作措施。

  为了缓解部分地区发热门诊医疗资源紧张,及时有效开展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规定,首诊隔离点应当设在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周边,原则上可以步行前往。隔离观察对象所居住的房间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通风条件,有独立的卫生间。同时,首诊隔离点还应当具有独立的、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的暂存地,电梯还应当具有能够容纳急救转运担架的条件。

  关于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选择,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回应称,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要求,各地可根据相关要求征用宾馆、学校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

  小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是不是小区所有居民都属于密切接触者?冯录召解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规定,密切接触者指的是与病例发病之后有密切接触、近距离接触,但是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例如,在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直接照顾病人的人员,或者在电梯内、同一活动室内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以及共同就餐、娱乐的人员。因此,小区出现确诊病例后,这个小区的居民是不是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要根据是否与病例接触、接触方式、接触时长、接触场所等综合判定,不应该把全小区的人员都视为密切接触者。

  冯录召强调,根据管理要求,对于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和特殊人群,比如婴幼儿或半自理或者没有自理能力的人员,可以在社区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居家时要加强对观察对象的管理和家庭成员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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